〔住宿須知〕:
(1).澎湖飯店、民宿Check-in為15:00後,Check-out為退房當天10:00前,退房當天進行活動前,請務必先將行李
帶出房辦理退房,以免逾時遭收延時退房費用及影響當日入住房者權益。退房時,行李可先託寄飯店、民宿櫃
枱人員,貴重物品則請隨身攜帶保。
(2).考量個人衛生及響應澎湖低碳島愛澎湖,飯店將不提供一次性拋棄備品,續住亦將不更換毛、浴巾,請盡量自
行準備盥洗用品及毛、浴巾,讓我們為愛地球也盡一份力。
(3).請依各住宿飯店、民宿相關規定遵守之。
〔旅遊須知〕:
(1).搭乘機、船需備身份證件、小孩需備健保卡或戶口名簿,搭配行程活動請自備隨身藥品、暈船藥、防曬乳、泳
衣、墨鏡、遮陽帽、充電器、拖鞋…等私人必備物品。
(2).自由行需辦理租賃機車、汽車手續,依規定需攜帶重型機車駕照(租機車)、或汽車駕照(租汽車)。
(3).自由行套裝行程僅提供機場(或馬公港)至澎湖島旅行社接送服務,聽取行程解說及領取本島代步機車後,需自
行至住宿飯店(民宿)報到,建議行李以可放置於機車腳踏墊大小為優,以便載送,如有需要亦可付費需求行李
載送服務。
(4).由於澎湖旅遊多需配合潮汐與氣候,故為追求更好的旅遊品質,本公司將視機、船來回時間及潮汐等影響,做
最適當調整與規劃行程三天之活動,其內容不變。
〔異動、取消規定須知〕:
(一) 依照交通部觀光局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規定,旅客(甲方) 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解除契約,但應繳交行政規費,並依下列標準賠償旅行社(乙方):
一、通知於出發日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。
二、通知於出發日前第十一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。
三、通知於出發日前第四日至第十日以內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。
四、通知於出發日前一日至第三日以內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七十。
五、通知於出發當日以後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。
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各款標準者,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。
(二) 更改出團日期:
■布袋船出團模式 : 更改出團日期,須於出發日21天前告知辦理,其更改出團日限當年度4/1至9/30,並須於
延期日之船班、住宿、行程許可下,才可辦理,並需收取交通、住宿改期之行政處理費每人100元,若未於
出發日21日前告知,視同取消,依行程取消相關規定辦理。
■搭機出團模式 : 由於澎湖旺季機位一位難求,搭機模式出團,機位多為向票務需求之特殊機位,機位異動取
消手續需另計之,不適用上述行程取消規定之手續費。機位下訂後,機位取消將扣除機位預訂金2000元正,
票務特殊需求之機位日期、班次皆為限當天當班次不可異動,預留之機位,如需異動出團人員或基本資料有
誤需更正,其更改手續費需依票務規定辦理之,出團前15日機位開票後,機位不接受任何異動、退票。
(三) 颱風來襲延期或取消事宜:
■如遇颱風等不可抗拒之因素,導致船(航空)公司宣布停航,除扣取每人200元行政處理費外,其它團費可申請
退費,但若船班正常開航,屬個人因素而當天無法到達者,將依正常行程取消規定程序辦理。若因颱風因素
選擇延期,行政處理費每人收取100元,並須於延期日之船班、住宿、行程許可下,才可辦理,更改出團日
限當年度4/1至9/30。若屬個人因素而當天無法到達者,依行程取消相關規定辦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。
(四)《搭布袋船出團》:旅客身分、姓名、資料需異動:
■出發日前四日(上班日17:00前)更改手續費每人200元。
■出發日前第一日(上班日17:00前)至前三天(上班日17:00前)更改手續費每人600元。
■出發日當天不接受更改,依行程取消規定辦理。
(五) 部份成員不克成行而必須變更房間形態:
■若有不克成行者如有退費需求,請事先告知辦理,依上述行程取消規定辦理退費,出團旅客則須於出發前辦
理變更並補足差額,變更後恕不保證可保留原訂班次或(船)機位數,並以客服人員實際作業回覆為主。
(六) 若遇不可抗力因素,未完全使用之剩餘項目,將按包裝之優惠價格退還,非退費行程原訂價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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